校内各单位:
根据四川大学与台湾相关高校的学生交流协议,我校可于2017年春季选派研究生到对方学校就读一个学期。现请各单位推荐赴台交流研究生,每个单位推荐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5人且申请同一学校的学生数不得超过2人。请各单位按要求严格控制申请人数并汇总、排序上报(汇总表见附件一)。申请名单经学院审批后,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3-323培养办公室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具体名额:各学校具体名额见附件二。
截止时间:2016年10月14日。
报名要求:
1. 本项目选拔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(仅限三年制全日制硕士)。
2. 专业限制以对方官方网站公布为准,研究生务必申请有相似或相近专业的学校,且请特别注意,台湾高校接收研究生的单位一般为研究所,系、学院一般仅接收本科生。为提高申请成功率,建议尽量事先与申请学校指导教师联系。
3. 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所大学,研究生需填写申请表(见附件三)。
咨询电话:培养办(成绩、学籍等):85406307、85405145,港澳台办(费用、出境手续等): 85401551。
附件:2017年春赴台交流文件
培养教育办公室
2016.10.8